李某某于2013年8月至9月,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明,冒名顶替为其父办理医保登记、报销医疗费用,两次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6873元2017年,经群众举报,医疗保障部门核查,认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医保基金情况舒适,依据《社会保险法》追回医保基金6873员;因设计金额较大,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11月,李某某因诈骗罪被慈利县人民法院判刑请根据案件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调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仅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得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A.泄露
B.篡改
C.毁损
D.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