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一份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工作人员将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合格考生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是这份通知的具体内容。
公示事项
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7日。在此期间,以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如果您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抽查对象确定
市人社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合格考生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5%。同时,工作人员也将电话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核查材料要求
各项考试抽查对象需对自己所参加考试的考务文件进行核查,提供核查所需的材料。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被抽查的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核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逾期未进行核查,成绩将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通过这份通知,考试院考试科会提供进一步信息和答疑,您可以拨打:0562—216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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