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公司2007年8月进口100箱卷烟,关税完税价格共计140万元人民币,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为45%,定额税率为150元/大箱。该烟草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万元。
A.64.50
B.138.68
C.138.95
D.140.18
A.64.50
B.138.68
C.138.95
D.140.18
第1题
A.0.06
B.0.15
C.0.168
D.0.408
第2题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船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用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
(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 000元。
(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第7题
案例:
2007年8月10日,孙某在郊区某私人承包的鱼塘钓鱼,其间孙某将渔竿甩到鱼塘上方的10kV高压线上,遭高压电击,当场触电死亡。死者亲属以供电公司作为涉案线路产权人,允许在高压线下经营鱼塘,且未设置高压危险警示标志,未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的对电力线路的管理责任,鱼塘承包人疏于管理,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就允许他人钓鱼,对触电的发生负有责任为由,将鱼塘承包人和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5320元。经现场调查,供电公司作为该高压线路的产权人,发现承包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开发鱼塘,即提出安全警告,劝阻无效,供电公司反映到政府有关部门也无人理睬,经实地测量,该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符合规程要求,供电公司明确告知鱼塘承包人不得开放钓鱼,要求鱼塘承包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该鱼塘承包人答应不开放钓鱼,但拒绝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试陈述供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
第8题
A.2007年10月1日~2008年4月1日
B.2007年8月1日~2007年1O月31日
C.2007年8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D.2007年8月1日~2008年3月31日
第9题
A.2474.2
B. 752392
C. 2467
D. 2392
第10题
A.2007年3月5日
B.2007年8月8日
C.2007年11月7日
D.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