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请勿将账号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违者账号将被封禁!
查看《购买须知》>>>
首页 > 继续教育
网友您好,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搜题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联系老师获取答案
扫码添加老师QQ
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下列()权利要求的撰写符合规定?

A.一种书架,由托板和支杆组成,所述托板固定在所述支杆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上具有两个以上的孔。

B.一种折合可调式鱼竿架,其特征在于包括鱼竿托架、转动头、防前倾撑架、升降调节杆和如图3所示的升降调节管。

C.一种新型免缝被,优选由被套和被絮两大部分构成,被套上留有可把被子翻转过来的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被絮固定于被套内的固定装置上。

D.一种由丝、绢、棉布、针织、化纤等面料制成的围涎,其特征在于领口处装有系物,当系物系在一起时,构成蝴蝶状的围涎,当解开系物时,可展开成一平面。

答案
查看答案
更多“下列()权利要求的撰写符合规定?A.一种书架,由托板和支杆组成,所述托板固定在所述支杆上,其特征”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下列关于独立权利要求撰写,说法正确的是()

A.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必须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B.前序部分应写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C.特征部分需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D.必要技术特征一定体现在特征部分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某申请在其说明书发明内容的技术方案部分仅仅反映了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而没有给出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这样的做法是不全面的,不符合说明书对于技术方案部分的有关撰写规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张三的一条专利授权之后,发现专利的权利要求内容和最初的内容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张三可以通过“专利管理——案件详情——流程日志”对案件审核撰写流程进行回溯()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用于指引申请人按照要求撰写申请文件,规范授权公告文本,提高授权质量,授权文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晰并与之贡献相匹配()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根据《专利法》,权利要求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发明专利申请至少要有两项权利要求

B.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递交权利要求书

C.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交权利要求书

D.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中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以下关于专利申请材料文件书撰写规则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权利要求书中和说明书中的所有内容均应打字或者印刷,不得手写

B.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宋体、楷体或黑体,不用当使用草体及其他字体

C.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可以单面或双面打字或印刷,但是纸张应当纵向使用

D.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及其附图合计超过两页的,应当以权利要求在前,说明书居中,说明书图在后的次序,用阿拉伯数字将它们连续、顺序编排页码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下列选项中权利要求为A+B+C,不构成侵权的是()。

A.A+B+C+D

B.A+B+C'+D(特征C和C’等同)

C.A+C+D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 申请公布日 2013.7.25

(21) 申请号 201210345678.9

(22) 申请日 2012.2.25

(71) 申请人 A公司 (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 利 要 求 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说 明 书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尤其涉及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大多采用过滤、吸附等净化技术,没有对有害气体进行催化分解,无法有效去除空气中的甲醛等污染物。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将过滤、吸附与光催化氧化相结合的空气净化器。光催化氧化是基于光催化剂在紫外光或部分可见光的作用下产生活性态氧,将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物质。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所述壳体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第二过滤网、光催化剂板和紫外灯。所述光催化空气净化器能有效催化氧化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净化效果好。

图1是本发明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正面剖视图。 图2是本发明光催化剂板的横截面图。 如图1所示,该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从下往上依次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光催化剂板7、紫外灯8和第二过滤网6。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活性炭过滤网,其具有向下凸起的曲面9,该曲面9不仅能增大过滤网的过滤面积,而且还能使空气顺畅穿过第一过滤网5,有助于降低噪音。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过滤网。

如图2所示,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本发明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工作时,室内空气在风机4的作用下经进风口2进入,经过第一过滤网5后,其中的灰尘等较大颗粒物质被过滤掉;然后经过受到紫外灯8照射的光催化剂板7,其中的有害气体被催化氧化;随后经过第二过滤网6,PM2.5颗粒被过滤掉,净化后的空气经过出风口3送出,净化效率高。

根据需要,可以在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第二过滤网6的上部设置中草药过滤网盒,所述中草药过滤网盒内装有薄荷脑、甘草粉等中草药。净化后的空气经中草药过滤网盒排入室内,可预防或治疗呼吸道类疾病。

说明书附图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附件2: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本发明涉及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经审查,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1.独立权利要求1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其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车载空气清新机,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空气过滤器,对比文件1、2和3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因此,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对比文件2、3的结合均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求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1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4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6.权利要求5 不符合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存在上述缺陷。申请人应当对本通知书提出的意见予以答复。如果申请人提交修改文本,则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

对比文件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实用新型专利

(43) 授权公告日 2012年10月9日

(21) 申请号 201220133456.7

(22) 申请日 2012.1.25

(73) 专利权人 A公司 (其余著录项目略)

说 明 书

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家用空气净化设备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家用空气净化设备的正面剖视图。

如图1、2所示,该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由下向上依次设置有除尘过滤网5、活性炭过滤网6、紫外灯8和光催化剂多孔陶瓷板7。所述除尘过滤网由两层金属丝网和填充在两者之间的无纺布所组成。所述光催化剂多孔陶瓷板7上涂覆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

该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在工作时,室内空气在风机4的作用下经进风口2进入,经除尘过滤网5和活性炭过滤网6过滤后,除去其中的灰尘等颗粒物质;然后经过受到紫外灯8照射的光催化剂多孔陶瓷板7,其中的有害气体被催化分解,净化后的空气经出风口3送出。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对比文件2: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公告日2011年9月2日

(21)申请号 201120123456.7

(22)申请日 2011.1.20

说明书

一种车载空气清新机

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车载空气清新机。

目前的车载空气清新机大都通过活性炭过滤网对车内空气进行过滤,但是活性炭过滤网仅能过滤空气中颗粒较大的悬浮物,不能对人体可吸入的细小颗粒进行过滤。 图1位本实用新型车载空气清新机的立体图。 图2位本实用新型车载空气清新机的剖视图

如图1、2所示,一种车载空气清新机,其包括外壳1、位于壳体一段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另一端侧面的出风口3。在壳体内从右往走依次设置有活性炭过滤网5、鼓风机4、PM2.5颗粒过滤网6、紫外灯8和格栅状导风板7。所述鼓风机4设置在两层过滤网之间,所述导风板7靠近出风口3,在所述导风板7上涂覆有纳米二氧化钛薄膜。该车载空气清新机通过电源接口(图中未示出)与车内点烟器相连。 使用时,将电源接口插入车内点烟器中,车内空气在鼓风机4的作用下,经由进风口2进入,经过活性炭过滤网5,滤除其中的大颗粒悬浮物;随后经过PM2.5颗粒过滤网6,过滤掉人体可吸入的细小颗粒;然后经过受到紫外灯8照射的涂覆有纳米二氧化钛薄膜的导风板7,其中的有害气体被催化氧化,净化后的空气经出风口3排出。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对比文件3: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公告日2011年4月9日

(21)申请号201020123456.7

(22)申请日2010.7.20

说明书 一种空气过滤器

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应用于工矿厂房粉尘过滤的空气过滤器。通常将该空气过滤器吊装在厂房顶部以解决厂房内灰尘大的问题。

图1为本实用新型空气过滤器的正面剖视图。

如图1所示,一种空气过滤器,其包括筒体1、位于筒体上不的进风口2、位于筒体下部的出风口3、风机4、活性炭过滤网5和除尘过滤网6。所述风机4设置在靠近出风口3,所述活性炭过滤网5呈锥状,锥状设置的活性炭过滤网不仅能增大过滤面积,而且能使所吸附的灰尘等大颗粒悬浮物沉淀于过滤网的边缘位置,由此增大过滤效率。

该空气过滤器工作时,空气在风机4的作用下,经进风口2进入,经过除尘过滤网6,除去大部分灰尘,然后经过锥状活性炭过滤网5,进一步滤除空气中的灰尘等大颗粒悬浮物,净化后的空气经出风口3送出。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附件3:技术交底材料

现有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光催化剂板填充的多孔颗粒阻碍了气流的流动,风阻较大,必须依靠风机的高速运转来提高气流的流动,由此导致噪音增大,特别是净化器的夜间运行更是影响人的睡眠;另一方面,金属丝网夹层多孔颗粒的结构使得气流与光催化剂的有效接触面积小,反应不充分,空气净化不彻底。

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我公司提出改进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以及位于壳体上部两侧的出风口3。壳体底部设置有风机4,在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第二过滤网6、光催化剂板7和紫外灯8。在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置有消声结构9,大大降低了风机和气流流动所产生的噪音。

如图1所示,消声结构9设置在第二过滤网6的上部,其由中央分流板10和一对侧导风板11组成。中央分流板10固定连接在壳体1顶部的内壁上,一对侧导风板11对称地分别连接在壳体1内侧壁上,中央分流板10与一对侧导风板11构成一个截面为V字形的出风通道。室内空气在风机4的作用下经进风口2进入,经过第一过滤网5,穿过受到紫外灯8照射的光催化剂板7,然后经过第二过滤网6,净化后的空气在中央分流板10和一对侧导风板11的作用下,从竖直气流导流成平行气流,由出风口3排出。中央分流板10和侧导风板11由吸音材料制成,例如玻璃纤维棉。

如图2所示,消声结构9是通过支架13安装在第二过滤网6上部的消声器12。在消声器12内设置有竖直布置的一组消声片14,消声片14由吸音材料制成。消声片14接近第二过滤网6的一端均为圆弧形。经过第二过滤网6的气流流经消声片14的圆弧形端面时会被分为两道以上气流,使得气流的声音能被更好地吸收,有效降低净化器的噪音。

如图3所示,空气净化器的光催化剂板7是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三维蜂窝陶瓷网15,与多孔陶瓷板以及其它光催化剂板相比,增大了与气流的接触面积,反应充分,净化效果好。

如图4所示,空气净化器的光催化剂板7由壳体1内设置的螺旋导风片16所替代,由此在空气净化器内形成导流回旋风道。在风道内壁和螺旋导风片16上喷涂纳米二氧化钛涂层,将紫外灯8设置在风道的中央。空气进入净化器后,在螺旋导风片16的作用下在风道内形成回旋风,增加气流与光催化剂的接触面积和接触时间,催化反应充分,空气净化彻底。

可以将各种光催化剂板插入空气净化器中,与其它过滤网例如活性炭过滤网组合使用。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试题说明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权利要求涉及抽象的算法或者单纯的商业规则和方法,则权利要求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B.如果权利要求涉及抽象的算法或者单纯的商业规则和方法,且不包含其他任何技术特征,则权利要求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C.如果权利要求中除了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还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A25.1(2)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D.如果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了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 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点击查看答案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TOP
重置密码
账号:
旧密码:
新密码:
确认密码:
确认修改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购买前请仔细阅读《购买须知》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服务协议》《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已付款,但不能查看答案,请点这里登录即可>>>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系统为您生成的账号密码如下:
重要提示:请勿将账号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违者账号将被封禁。
发送账号到微信 保存账号查看答案
怕账号密码记不住?建议关注微信公众号绑定微信,开通微信扫码登录功能
请用微信扫码测试
优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