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12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105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万元。该债券系乙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发行,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度利息。甲公司拟持有该债券至到期。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债券至到期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万。
A.120
B.258
C.270
D.318
A.120
B.258
C.270
D.318
第1题
A.1050万元
B.1062万元
C.1200万元
D.1212万元
第2题
4(借方)
4(贷方)
8(借方)
8(贷方)
第3题
A.2600
B.2920
C.2960
D.3000
第4题
797
800
837
840
第5题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第6题
安信公司有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2006年1月1日,安信公司从股票二级市场以每股33元的价格购入华康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占华康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对华康公司无重大影响,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50万元。
(2)2006年5月10日,华康公司宣告发放上年现金股利1800万元。
(3)2006年5月15日,安信公司收到现金股利。
(4)2006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9.25元。安信公司预计该股票的价格下跌是暂时的。
(5)2007年,华康公司因违犯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华康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下跌。至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下跌到每股13.5元。
(6)2008年,华康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场宏观面好转,股票价格有所回升,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到每股22.5元。
(7)2009年1月31日,安信公司将该股票全部出售,每股出售价格为18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2006年1月1日安信公司购入股票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06年5月10日华康公司宣告发放上年现金股利时,安信公司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6年5月15日安信公司收到上年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06年12月31日安信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07年12月31日安信公司确认股票投资的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08年12月31日安信公司确认股票价格上涨的会计分录。
(7)编制2009年1月31日安信公司将该股票全部出售的会计分录。
第7题
A.应付债券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C.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第8题
第9题
A.甲公司应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该债券入账金额为965.36万元
C.20x1年12月31日该债券账面价值为920万元
D.该债券影响甲公司20X1年损益金额为57.92万元
第10题
A.5850 B.6300 C.7150 D.7317
第11题
A.-14.5
B. -13
C. -5
D.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