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的,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认缴出资额分别为300万元现金、150万元现金、200万元房产。公司成立后发现丙出资的房产实际价格仅为10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金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丙的出资额不足部分应当()。
A.由甲和乙共同代丙补缴
B.由丙补缴,甲、乙不承担连带责任
C.由丙补缴,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不予补缴
A.由甲和乙共同代丙补缴
B.由丙补缴,甲、乙不承担连带责任
C.由丙补缴,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不予补缴
第1题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第2题
A.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责任实务
第3题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扣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第4题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第5题
第6题
A.对并购丁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B.批准设立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C.审议内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D.批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第7题
(二)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个;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9.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第8题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第9题
【案例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10题
A.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B.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