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公司与临海市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市郊区的一幅土地用于修建住宅楼如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决定将该土地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乙公司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才可以改变该土地用途()①必须取得临海市土地局的同意②必须取得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③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必须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第1题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第2题
A.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国家支付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给甲企业
B.乙公司承受丙公司无偿赠与其的办公楼一栋
C.丙公司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以抵债方式获得一套房屋,人民法院向其送达了以物抵债成交裁定书
D.张某与李某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后王某依法受让张某转让的共有份额
E.丁公司为取得银行贷款,将自有的一套房屋抵押给银行
F.戊义务教育的中学为扩建校区,承受某幼儿园的房屋和土地用于改建教学楼和操场G.郝某承受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渔业生产
第3题
A.2800
B.2900
C.2500
D.2400
第4题
A.2800
B.2900
C.2500
D.2400
第5题
A.2x20年12月31日的合同取得成本余额为600万元
B.确认应付乙公司的款项600万元
C.确认营业成本600万元
D.确认销售费用200万元
第6题
(1)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H同为京剧社票友,经H介绍,A注册会计师从其他企业筹得款项,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
(2)审计项目组成员B与甲公司基建处处长I是战友,I将甲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指标转让给B,B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交付了集资款。
(3)审计项目组成员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J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
(4)审计项目组成员D的朋友于20×7年2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万元。
(5)ABC会计师事务所原行政部经理E于20×5年10月离开事务所,担任甲公司办公室主任。
(6)甲公司系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8年末,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拥有乙上市公司300股流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市值为12元。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至(6),分别指出是否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构成威胁,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7题
A.2800
B.2900
C.2500
D.2400
第8题
A.3708
B.3819
C.3600
D.4000
第9题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做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
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问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第10题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